设为主页 加入收藏
 
   
   
 
红十字文化
首页 >> 红十字文化
红十字运动基本知识——红十字运动组成部分和原则
发布日期:2011-12-29浏览次数:字号:[ ]

    1863年“伤兵救护国际委员会”的成立,标志着红十字运动的诞生。140多年以来,红十字运动已经发展成为一个拥有186个国家红会成员,9700多万志愿工作者,历史最悠久、规模最大的世界性人道运动。

  一、国际红十字运动由三部分组成:
    1.红十字国际委员会(简称国际委员会)。

  2.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(简称国际联合会)。
    3.国家红十字会或红新月会(简称各国红会)。
  本运动三个组成部分均为独立机构,有各自的地位,不向其他机构行使权利。在战争或武装冲突中,红十字国际委员会起主导机构作用;在自然灾害中,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起主导机构作用;在特殊情况中,国家红会起主导作用;在既有战争或武装冲突,又有自然灾害的情况中,由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主导协调。

  二、国际红十字运动的法定机构有:

  1、红十字与红新月国际大会,是红十字运动的最高审议和决策机构。

  2、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代表会议,是本运动各成员的代表集会及讨论有关集体事宜的机构。

  3、红十字与红新月常设委员会,是两届国际大会期间的大会代表(常设)机构。

  三、国际红十字运动的基本原则

  1、人道
   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的本意是要不加歧视地救护战地伤员。在国际和国内两方面,努力防止并减轻人们的疾苦,不论这种痛苦发生在什么地方。本运动的宗旨是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;保障人类尊严;促进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了解、友谊和合作;促进持久和平。

  2、公正
  本运动不因国籍、种族、宗教信仰、阶级和政治见解而有所歧视,仅根据需要,努力减轻人们的疾苦,优先救济困难最紧迫的人。
  3、中立
  为了继续得到所有人的信任,本运动在冲突双方不采取立场,任何时候也不参与带有政治、种族、宗教或意识形态的的争论。
  4、独立
  本运动是独立的。虽然各国红十字会是本国政府的人道工作助手并受本国法律的制约,但必须经常保持独立,以便任何时候都能按本运动的原则行事。
  5、志愿服务
  本运动是个志愿救济运动,绝不期望以任何方式得到好处。
  6、统一
  任何一个国家只能有一个红十字会或红新月会。它必须向所有的人开放,必须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人道主义工作。
  7、普遍
  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是世界性的,在这运动中,所有红十字会享有同等地位,负有同样责任和义务,并互相支援。




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
 
 
 
   
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